3月30日,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发布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共有2439人拟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其中,山东120人在列,泰安6人上榜。
全国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泰安3人)
李伟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研究院电子纤维技术带头人,高级工程师
张树强 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热加工车间主任
王兆祥 山东泰山茶溪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农艺师
全国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泰安3人)
李文峰 泰安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孙永祥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兴法 泰安市徂徕山林场徂徕林区老君堂工队护林员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表彰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1677名全国劳动模范和762名全国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30日起,至4月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8591891,6859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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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国总工会)
邮政编码:100865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30日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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