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集中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
损害农民利益及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存在问题的公告
根据县纪委集中整治办下达的突出问题整治和实事项目任务分工,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及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存在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瞄准县城农资经销部、乡镇集市流窜农资经销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及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农资,确保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的安全可控。
二、整治时间
2025年3月至2027年3月。
三、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溯源头,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3.整治农产品种植、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滥用化肥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目录,在已禁止使用52种农药的基础上,限制使用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过渡期至2026年6月1日,过渡期内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过渡期后禁止销售和使用上述4种农药。
四、整治措施
(一)构建集中整治机制。加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纵向执法联动,加强与乡镇综合执法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横向执法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农资市场。瞄准县城农资经销部、乡镇集市流窜农资经销点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集中整治。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严控农药化肥使用,有效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三)确保整治实效。加强农资产品的质量抽检,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坚决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进入农资市场。
欢迎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以及损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358-4422865。
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来源:临县融媒